博兴县图书馆有序恢复开放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4-22

尊敬的读者朋友:

根据最新疫情发展形势和上级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指示精神,博兴县图书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、保证读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自2022年4月23日(周六)起有序恢复开放,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限流措施

在馆最高限人流量为100人。当入馆人数达到限额时,实行出一人、进一人。提倡即借即走,减少停留时间,避免同时在馆人员过于密集。

二、入馆须知

1.为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博兴县图书馆启用山东疫情防控“场所码”,读者需应用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移动端、微信/支付宝“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”小程序等平台上的“扫一扫”功能扫描“场所码”。对于无智能手机不能扫描“场所码”的读者,请带好个人身份证,在接受安全检查后,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(彩色打印)、进行体温检测、手写登记个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),方可入馆。

对于未成年人读者进馆,需家长陪同扫场所码,测温后方可进馆;无家长陪同的读者,需示健康码和行程码(彩色打印)、进行体温检测、手写登记个人信息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(信息填写不完整者禁止入馆),方可入

2.在馆期间请按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,遵守馆内秩序,保持1米安全距离,避免人员聚集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。未佩戴口罩、体温超过37.3℃、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、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且未过14天隔离期的读者、行程卡带“*”人员请勿入馆。

4.在馆阅读期间请隔位就坐,自觉做到不聚集,不扎堆,图书借阅需在一米线有序排队。

5.同一场所读者过多时,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。请勿随意丢弃废弃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。不得在馆内用餐。

6.本馆对自助借还机等公用设备、归还图书等统一消毒,并加强室内通风和公共区域的消杀。消杀期间请广大读者理解和配合。

7.如读者仅需还书,请将图书交由图书管理员即可。

8.对于违反入馆规定并拒不听劝的读者,本馆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其他读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,并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,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

本馆将全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开放的安全、有序。同时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及时调整开放方案,请关注博兴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信息。


博兴县图书馆

2022年4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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